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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要职能 |
1、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行业有关发展战略、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;结合中游及库区航道实际,负责拟定有关规章制度,报经批准后实施。
2、负责组织编制长江宜昌航道局辖区航道发展战略及建设总体规划、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、报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3、负责辖区内航道的维护及管理、实施长江航道技术标准和规范。
4、负责辖区内航道养护费的征收、解缴和稽查。
5、负责辖区内航道行政管理,保护辖区内航道及航道设施,制止偷盗、破坏航道设施、侵占和损坏航道的行为。负责审批授权范围内与航道有关的拦河、跨河、临河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。
6、负责本局航道体制改革、法制建设;负责本局航道相关的统计和信息管理;负责本局安全监督和职工教育。
7、负责辖区内航道科学研究、航道观测和航道演变分析;负责收集整理提供三峡大坝坝上、葛洲坝坝下航道科研资料。
8、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管理、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。
9、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人事、劳动工资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,按规定管理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;负责局属单位党的建设、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;负责本局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工作。
10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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